一、活动目的
为了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现决定在我院组织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5日至12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全体学生
四、活动内容形式
1.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微视频比赛。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2.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创作竞赛活动。
(1)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2)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五、"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微视频作品要求
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内容要有积极性,能更好地带动大家学习宪法知识。
2.作品要合理、准确地引用宪法知识,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
3.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六、"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要求
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 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
2.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参赛作品需为2020年拍摄,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4.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 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 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5.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七、"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微视频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将由党支部进行筛选,本次活动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得一等奖的同学将代表我院参加校级的“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微视频活动。
八、报送注意事项
1."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微视频比赛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9月13日,现要求2018-2019级每班在9月13日之前至少上交一份作品,2017级不做强制要求,请教技专业和学前专业团支书按时将作品发至蒋梓澳电子邮箱(446369147@qq.com),应心专业和教育学专业发至林瑶电子邮箱(1531791692@qq.com)。
2.(1)"我与宪法"微视频活动竞赛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12月30日,请2018-2019级每班至少上交一份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上传时间及要求后期再通知)将作品通过普法网(网址:https://static.qspfw.com/xf2020/index.html)上传的同时,请教技专业和学前专业团支书按时将作品发至蒋梓澳电子邮箱(446369147@qq.com),应心专业和教育学专业发至林瑶电子邮箱(1531791692@qq.com)。
(2)各班参赛作品形式可参照网站内往届参赛作品。网站:https://static.qspfw.com/xf2020/index.html内往届参赛作品。
(3)上传视频需注册账号以及完善账号信息,绑定地区学校以及班级,若有疑问请联系林瑶(QQ:1531791692 电话:13559621436)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