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

编辑:教育学院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3-03-3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3号)《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各项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复试质量和录取生源质量。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成员如下:

    长:院长

副 组 长:书记、分管副院长、副书记

    员:方向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等

小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二)成立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纪委监察处备案。

三、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复试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根据招生指标及复试比例,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自主划线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1

教育科学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专业学位

350

51

77

2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学位

367

51

77

3

教育科学学院

0401

教育学

学术学位

350

51

153


四、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6日-4月8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科目具体安排见附件1: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时间表

(二)复试方式

1.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按拟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复试名额;调剂考生,教育管理方向按调剂指标数的120%确定复试名额,教育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调剂指标数的120%确定复试名额。上述复试名额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3.复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考生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4月6日14:30-17:40;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西校区(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行知楼412会议室。

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需要留存。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①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7)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3.考生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xkjsb.hynu.cn/info/1191/1946.htm。

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缴纳复试费120元,考生通过转账至我校计划财务处专用收费账户进行缴费,并携带缴费证明参加复试。一志愿复试考生需在4月6日前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案另行通知。

(四)复试材料提交(审查原件,上交扫描件)

1.参加复试考生需在4月6日12:00(调剂考生另行通知)前提交包含以下材料的电子文件压缩包;4月6日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文档。

(1)个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3)成绩单及其绩点或综合测评结果

(4)毕业论文或近年科研成果

(5)考生自述(1000字以内)

(6)研究生学习计划(1500字)

(7)英语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其它证书

(8)校级及以上荣誉(获奖)证书

2.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压缩包以“专业方向+姓名”方式命名(每项材料按照顺序和内容命名,每项材料均保存为PDF格式),并在4月6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kyyz@hynu.edu.cn。以上材料纸质文档请按顺序合并装订,封面标注“专业方向+姓名”一志愿(调剂)复试附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三部分(若为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复试内容具体安排见附件2: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为专业课笔试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三)综合素质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通过面试和阅览相关材料的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四)同等学力与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

(五)心理测试:考生4月6日18:00之前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测试操作流程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测试分值)×40%。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7.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8.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9.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六)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首页公布(公示期10天)。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加强督查和监管。同步录音录像复试过程,复试工作结束后刻盘提交研究生工作部备存。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以及学院网站公布。

(三)建立学院复试考生申诉机制。本着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的态度,学院建立复试考生异议申诉受理机制,受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书面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受理联系电话:0734-8484945

书面异议申诉材料提交地点:行知楼309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一)保密纪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宜。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九、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4-848494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40。

    址:http://jykxxy.hynu.cn/

    箱:jkyyz@hynu.edu.cn

    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

    编:421002


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时间表

46

4月7

4月8

14:30-17:30

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地点:西校区行知楼412会议室

完成心理测试

详细流程与步骤见《2023年衡阳师范学院复试研究生心理健康测试工作方案》


8:30-10:00

专业笔试

考试地点:

行知楼507行知楼509

7:40

面试集合

集合地点:行知楼412会议室

全部考生于4月8日

7:40在候考教室412集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10:30-12:00

跨专业考生加试

考试地点:

行知楼507行知楼509

8:00-12:00

面试

面试地点:行知楼507行知楼509

14:30-16: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行知楼507行知楼509

13:30-19:30

16:30-18: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行知楼507行知楼509




附件2:

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

方向

复试科目

统考科目

笔试加试
(跨专业考生)

笔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

(045101)

教育管理

(专业学位)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30%,《学校教育理论与实践》,笔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面试

③综合素质测试:50%

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


教育政策与法规

教育原理

教育研究方法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学位)

教育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

心理学研究方法

(0401)教育学

(学术学位)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30%,《教育心理学》,笔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面试

③综合素质测试:50%

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

教育学基础

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研究方法


注: 1.所有笔试科目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件——考试大纲,占30%。

     2.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占70%,时间25分钟左右。

     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5分钟左右;

     ②合素质测试(50分):20分钟左右。

   3.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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